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上电学〔2022〕10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奖金额度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申请对象
1.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定;
2. 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可从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中推选,也可以直接从符合评审条件、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以外的其他学生中推选。本次申请中,9月已经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同学无需重复申请。
3.若增补的国家奖学金推选人来自学院已评选出的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将同步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员等额增补工作。
三、增补名额
国家奖学金2名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五、评审方式
(一)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即日起至11月1日下午15点
申请补增的的同学,请填写材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2《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电子版提交辅导员初审。同时,申请国奖、上奖的同学填写下述链接:https://jsj.top/f/mAwWLt。
(二)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审核,11月1日-11月5日
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学院进行评选。
(三)第四阶段:公示上报
完成答辩评选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后上报学校,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奖奖学金、国奖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填报及审核说明.doc
金沙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