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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关于组织开展金沙2024-2025学年“活力团支部”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231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着力破解我校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院团委决定在大一、大二新组建的团支部中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大一、大二新组建的班级团支部

二、创建时间

20249-20254

三、评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

团支部在班级建设、团员管理、组织运行、作用发挥等方面(参考附件1《上海市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工作扎实。班子配备完整,组织运转规范,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团支部工作有活力。2024年底完成“对标定级”并获得3星及以上。每个支部每学年订阅一份团报团刊。

2.工作开展活力强

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团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一般每学年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每学年至少开展8次主题团日活动,其中2次为校团委统一主题,积极参与学校“优秀团日活动”“团日活动经典案例”评比。主动围绕上级团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活动,在团员意识、青年行动等工作中有所作为。

3.学风建设活力强

团支部充分重视、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支部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支部总平均绩点不低于2.0

4.团员参与活力强

支部全体成员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团支部能围绕团员青年的实际需求,开发并运作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支部成员积极投身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成为注册志愿者,每位支部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各申报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工作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

四、创建和评选流程

1.申请创建

创建单位须认真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附件2),提出创建计划,报交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可以开始创建。学院团委须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活力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41011日前交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jtxzzb@163.com

2.开展创建

确定为创建单位的团支部,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落实创建计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切实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尤其要在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思想道德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文化艺术实践等方面着力突破,提升团支部的内在活力。

3.评选表彰

活力团支部”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实施。各“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须在20254月底前,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提交创建工作报告,上交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根据评选要求,组织院内评审工作,确定创建成功的团支部,校团委以创建团支部总数80%的比例认定“活力团支部”的荣誉,统一授予上海电力大学2024-2025学年“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

创建成功的“活力团支部”方可参加下一学年的“五四特色团支部”创建。“活力团支部”将和“五四特色(红旗)团支部”于五四期间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新生团支部要通过创建“活力团支部”,促进团的基层建设,全面强化新生团支部团组织归属感。

2.要结合各学院团委、新生团支部的实际情况,总体部署,精心设计,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并以此作为新生团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注重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活力团支部的认定将作为“五四特色团组织”评选条件,希望各新生团支部提高重视,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联系人:韩林岑    联系电话:021-61655272


附件1.上海市团支部建设参考标准.xlsx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doc

附件3.上海电力大学“活力团支部”申报创建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金沙委员会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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