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总体工作部署和学生班导师工作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级班导师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中共上海电力学院金沙委员会关于学生班导师工作条例(试行)》(附件1)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班导师工作的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注重工作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金沙2023级班导师,具体名单如下:
三、考核工作程序与具体要求
(一)个人自评
班导师个人进行年度工作自评,对照岗位职责检查本人履职情况,个人自评要突出工作实绩,包括召开主题班会、与班级学生结对、进宿舍等内容。认真填写《金沙班导师工作自评表》(附件2),并于2024年7月9日前通过OA发送至周婷老师邮箱。
(二)学生评议
学院面向2023级全体本科生发放《金沙班导师工作学生评议表》(附件3),由辅导员回收评议表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通过OA邮箱交张财亮老师核验统计。
(三)学院考核
学院学生工作小组整理考核材料,汇总各类测评数据及书面意见,按照个人自评(10%)、学生评议(40%)、学院考核(50%)的权重统计测评情况。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考核结果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会,党政领导班子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为优秀者,学院授予“优秀班导师”称号并予以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班导师工作津贴,后期由学院进行谈话和培训。
做好班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推进全员育人,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班导师及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评议工作,确保班导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中共上海电力学院金沙委员会关于学生班导师工作条例(试行).doc
金沙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