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宿舍文化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效,把劳动教育同宿舍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增强大学生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提升大学生精神文明素养,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宿舍、最美寝室及最美寝室长的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先行·共筑美丽社区
二、参与对象
学院全体校内住宿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宿”说文明——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为充分发挥宿舍文化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效,把劳动教育同宿舍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增强大学生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提升大学生精神文明素养,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学院将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匠心筑寝——“最美寝室”评选活动
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榜样作用的示范寝室,在文明宿舍创建基础上,评选先锋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美丽型、活力型等方面表现突出或最具亮点的寝室(参评条件详见附件2),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宿舍之星——“最美寝室长”评选活动
为充分发挥寝室长在学习、思想、工作及生活等各方面的模范作用,形成先进榜样激励,现开展“最美寝室长”评选工作(参评条件详见附件3)。
四、申请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2023年10月30日-11月11日)
1、10月30日-11月11日,各班级依据《金沙文明宿舍创建要求与标准》(见附件),围绕“习惯养成、文明修身、文化建设等主题,结合宿舍实际情况,以宿舍为单位将《上海电力大学文明宿舍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最美寝室申报表》(见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最美寝室长”评选活动申请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提交至本班负责班委(如:生活委员)处进行汇总。(申请“最美寝室” “最美寝室长”必须参与“文明宿舍”的创建,在评选出院级“文明宿舍”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11月11日20:00前,各班级负责班委将班级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各辅导员处(电子版文件命名:班级-宿舍号-文件名,如:2023011班-八号楼A111-附件1:XXXXXX)。
3、11月12日20:00前,各辅导员将汇总材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njyuanqu@163.com,11月中上旬组织检查,初步评选本学期院级“文明宿舍”“最美寝室”“最美寝室长”并公示。
第二阶段:学院检查阶段(2023年11月中上旬)
1、在各班级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对申报宿舍通过日常抽查、现场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核。
2、学院对申请创建的宿舍进行评选排名。所有申报宿舍中排名前30%的可获评院级“文明宿舍”称号,且学院将推选15-20间“文明宿舍”至校级参评。
3、学院在获得院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中,评选排名前30%的为学院“最美寝室”,且学院将推选2-4间“最美寝室”至校级参评。
4、学院在获得院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中,评选排名前30%的为学院“最美寝室长”,且学院将推选2-4名寝室长至校级参评。
五、注意事项
1、本活动计入劳动教育学时,具体标准如下:
(1)参与“文明宿舍”创建的寝室,每位同学计入1个劳动学时,推选至校级参评“文明宿舍”的,每位同学计入2个劳动学时。
(2)获得院级“最美寝室”称号的,每位同学计入2个劳动学时,推选至校级参评“最美寝室”的,每位同学计入3个劳动学时。
(3)获得院级“最美寝室长”称号的,每位同学计入2个劳动学时,推选至校级参评“最美寝室长”的,每位同学计入3个劳动学时。
(4)“文明宿舍”和“最美寝室”的劳动学时以最高进行计入,两者不进行累加。获得“最美寝室长”称号的同学,可累加“文明宿舍”或“最美寝室”所获得的劳动学时。
2、参评宿舍成员在本学年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使用违章电器;触发楼内烟雾报警器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评审信息的;宿舍成员有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安全卫生检查周平均分不及格次数超过3次。
3、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金沙所有。
金沙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