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及《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电学〔2021〕86号),现将2022-2023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和《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金沙评定实施细则》进行2022-2023学年校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
1、凡符合《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2、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人500元,评定应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3、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是上海电力大学所有在籍在册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4、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学年不设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5、上海电力大学全体在校本科学生有下述任意情况者,不具备上海电力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当学年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课程,凡补考者不得参评);
(2)参评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处分者或当年度仍有部分时间在处分期内者。
二、奖项设置
2022-2023学年金沙单项奖学金评选名额共计10人,奖项类别设置如下:
序号 | 单项奖名称 |
1 | 精神风貌奖 |
2 | 学业上进奖 |
3 | 社会实践奖 |
4 | 公益服务奖 |
5 | 创新创业奖 |
6 | 文体卓越奖 |
三、评选流程:
1、本人申请。即日起至10月17日12:00前,学生填写电子版附件1《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单项奖学金汇总表》并提交给辅导员,过时默认不申请。
2、资格审查。10月18日,辅导员汇总附件2,将附件1、2提交学院资助负责人,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审核。
3、评审与评定。10月19日-10月22日,学院组织开展评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4、公示上报。10月23日-10月27日,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1、评审年度为2022-2023学年,填写的荣誉、奖项、任职等内容所属时间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严格按照奖状的落款时间认定。
2、本次奖学金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请学生确保银行卡为上海开户的建行卡,并可使用,同时已绑定财务系统。
附件2《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单项奖学金汇总表》.xlsx
金沙
2023年10月13日
学校通知见:https://xsc.shiep.edu.cn/b7/8c/c3482a2435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