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等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18年11月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金沙评优工作补充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学院团委组织部会在开会时解释《细则》)
四、评选推荐名额及推荐方式
推荐项目 | 名额 | 资格要求 | 申请方式 | 截止时间 |
优秀学生 | 43 |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 班级组织评选 | 11月14日前 |
优秀学生标兵 (推荐) | 2 | 曾获“优秀学生”称号 | 个人申请 | |
优秀学生干部 | 5 |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 | 1 | 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 ||
先进集体 | 6 |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 班级申请 |
五、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月11日 | 学院团委组织部召开团支书工作会议,安排评优具体工作; |
11月11 -14日 | 各团支部召开评优民主推荐会,每班推荐1名“优秀学生”候选人,并上报辅导员处; |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附件5)、先进集体申请(附件3),申请表纸质版递交至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njtxpublic@163.com; | |
11月15日 | 学院团委组织部整理汇总申请情况,安排答辩顺序以及相关事宜; |
11月16日 | 学院组织申请个人与集体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个人3分钟,集体5分钟; |
11月16 -18日 | 学院推荐结果公示,组织部根据评优结果收取相关表格; |
11月19日 | 相关表格审核整理,并盖章上报校团委; |
11月20-23日 | 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
11月26日-30日 | 全校评优名单公示; |
12月1日 | 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个人名单; |
12月9日 | 表彰。 |
通知链接:http://news.shiep.edu.cn/f6/92/c2679a194194/page.htm
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