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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关于推荐评选2017-201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1浏览次数:1613

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发现、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等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1811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金沙评优工作补充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学院团委组织部会在开会时解释《细则》)

四、评选推荐名额及推荐方式

推荐项目

名额

资格要求

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优秀学生

43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班级组织评选

1114日前

优秀学生标兵

(推荐)

2

曾获优秀学生称号

个人申请

优秀学生干部

5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

1

曾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先进集体

6

符合《评选办法》和《细则》

班级申请

五、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11

学院团委组织部召开团支书工作会议,安排评优具体工作;

1111 -14

各团支部召开评优民主推荐会,每班推荐1优秀学生候选人,并上报辅导员处;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附件5)、先进集体申请(附件3),申请表纸质版递交至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njtxpublic@163.com

1115

学院团委组织部整理汇总申请情况,安排答辩顺序以及相关事宜;

1116

学院组织申请个人与集体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个人3分钟,集体5分钟;

1116 -18

学院推荐结果公示,组织部根据评优结果收取相关表格;

1119

相关表格审核整理,并盖章上报校团委;

1120-23

校团委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1126-30

全校评优名单公示;

121

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个人名单;

129

表彰。

通知链接:http://news.shiep.edu.cn/f6/92/c2679a194194/page.htm

表格附件:

附件0: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一二九评优工作细则(2018年10月版).docx  

附件1:上海电力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doc.doc

附件2:上海电力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doc.doc

附件3:上海电力学院先进集体登记表.doc.doc

附件4: 上海电力学院先进集体汇总表.doc.doc

附件5:上海电力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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